足球裁判规则内容汇报(足球比赛裁判吹哨规则 足球比赛裁判规则介绍)

本文目录
- 足球比赛裁判吹哨规则 足球比赛裁判规则介绍
- 足球裁判员的规则
- 五人制足球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 关于足球裁判法的介绍
- 足球裁判规则
- 足球裁判基本规则
- 足球裁判员规则
- 足球裁判的规则
- 最新的足球裁判规则是什么
- 足球裁判员红黄牌使用规则介绍
足球比赛裁判吹哨规则 足球比赛裁判规则介绍
足球比赛规则是足球比赛进行所必须遵守的规则,你知道足球裁判有哪些规则吗?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足球比赛裁判规则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足球比赛裁判规则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助理裁判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胜负规则:90分钟为一场,分为45分钟上下半场。若90分钟内决不出胜负,有的比赛(如淘汰赛)需要进入30分钟的加时阶段。若还是打平,那么就进入点球大战环节。点球大战中双方先互射5球,进球多者胜出。若5轮点球还是打平,则继续射点球。在之后这个过程中,只要一方射进一个球,而另一方一旦射失,比赛立即结束,射入最后一个点球方胜利。
其他规则:1、足球比赛安排有3名裁判,包括主裁判、边裁和助理裁判。主裁判有权出示黄牌、红牌。边裁主要负责监督出界,助理裁判主要负责换人、补时等。2、一个球员在比赛中轻微犯规则由对方在原处发球,犯规较严重则被主裁判出示黄牌警告。同一个球员在同一场比赛若被出示2张黄牌,则立即等换成一张红牌被罚出场外,并且下一场比赛停赛。一个球员一次极为严重的犯规则会直接招致一张红牌离场。3、当比赛一方在没有犯规的时候将球送入对方球门,就得分。累计得分多者胜出。4、整个足球比赛过程中不能用手触及球。除了门将可以在自己禁区内用手扑救、接球,以及在球出了边线后由另一方用双手在边线外抛界外球。5、每场比赛一支球队最多可以换3个人。6、在足球比赛中发生的受伤、犯规、矛盾及其他事情,不影响计时,所损失的时间会在该半场45分钟后以补时的形式补回。一般是补1-4分钟。若出现恶劣情况,再决定是否腰斩比赛择日重赛或续赛。
足球裁判员的规则
开球:站在中圈外,两脚横跨中线,手平指向进攻方向,吹长哨; 轻微犯规、违例:短哨,手上举,表示间接任意球; 较严重犯规:短哨,声音略高,跑向犯规地点,手指向进攻球门,判直接任意球; 严重犯规:短哨,音高。跑向犯规地点,招呼犯规队员到面前,当面出示黄、红牌,出示红牌后手指向中线场外,示意出场;同时做好犯规时间、队员记录。 边线球:根据边裁示意,手平指向进攻方向,一般不鸣哨。 角球:手平指向发球的角球区。 门球:手平指向防守方球门 中场结束:两声短哨,手指向中圈,并示意球员把球交过来; 终场结束:三声,两声短哨,一声长哨,音略高,指向中圈。 进球:一声长哨,高音,手指向中圈,并快步跑向中圈,然后记录进球队员及时间。 裁判跑位:原则上采用斜对角跑位,及在没有边裁的两个区域来回直线跑位。
五人制足球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所以语言的好习惯也 就是思想的好习惯。......教识字、教读书只是手段,养成他们语言的好习惯也就是思想的好习惯,才是终极的目的。6教任何功课,最𝑅𝞑3 6。𝙘 𝗈 𝙈 .渡兄.人生若没有一段想起来就热泪盈眶的奋斗史,那这一生就算白活了。
关于足球裁判法的介绍
在足球比赛中肯定少不了裁判员,那么对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你知道多少?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足球裁判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足球裁判法介绍
裁判员装备
裁判员的装备包括:裁判员所用的2~3件不同颜色的上衣、短裤、足球袜、足球鞋、胸徽、口哨(备用哨、笔、记录本、红牌和黄牌、手表(备用秒表)、挑边器、手帕、手旗及部分整理服装的用具和化妆用品等。
如有条件还可以带上微型打气筒和气压表、气针、弹簧称、小型卷尺等设备。
哨声、手势和旗示
第一,比赛中裁判员在比赛开始;比赛时间终了;判某队胜一球;执行罚球点球;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而暂停比赛时,必须鸣哨。除特殊情况需要鸣哨外,如球出界,发定位球,坠球等一般不鸣哨。
第二,裁判员鸣哨要及时、果断、响亮,通过哨声长短与轻重缓急的变化,使人们易于辨别场上发生的情况。
①比赛开始—一声洪亮长哨。
②一般犯规——短促有力。
③严重犯规——有力洪亮,声音有爆发力。
④胜一球——长音洪亮,带有拖音。
⑤比赛结束——一短一长或两短一长。
⑥制止有可能引发纠纷的行为——连续短声。
第三,裁判员鸣哨判罚后,手势是给予重新恢复比赛的信号,要及时、准确、大方,防止手势不明或过分模仿队员犯规动作的情况。
规则规定手势有:
①直接任意球——单臂前平举或侧平举,指向罚球方向。
②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直至球踢出后触及场上另一队员身体或球出界,才放下手臂。
③有利而不判罚,继续比赛——两臂张开向前挥摆。
④警告或罚令出场——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暂短时间的停顿。
除此以外,还有:
⑤球门球——单臂前平举或侧平举,掌心向下,指向球门区。
⑥角球——单臂斜上举约60度,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弧。
⑦界外球——同于直接任意球手势,指向掷球队员进攻方向。
⑧罚球点球——单臂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第四,旗示是助理裁判员表示应对场上发生的情况进行某种判罚时与裁判员的联系信号,要及时、准确、舒展。当犯规队员并未取得利益,或助理裁判员对情况一时难以判断时,举旗稍慢,防止贸然举旗。
规则规定旗示有:
①界外球——单臂执旗斜上举约45度,指示掷球方向。
②越位——单臂执旗上举,待裁判员鸣哨判罚后,再下旗呈斜上举(远端越位)、或前平举(中路越位)、或斜下举(近端越位)。
③队员替补——双手持旗杆两端平举过头,将旗在头上展开。
此外还有:
④球门球——单臂执旗前平举,指向球门区。
⑤角球——单臂执旗呈45度斜下举,指向近侧角球弧,同时向球门线跑动。
③犯规——单臂执旗上举,直臂左右摆动,待裁判员鸣哨判罚后,再下落至斜上举,指向罚球方向。
裁判制
裁判制是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在执行工作中的跑位与配合方法,有对角线裁判制和边线裁判制两种。对角线裁判制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裁判方法,裁判员主要沿某一对角线(图6-3-1中的AB线)活动,助理裁判员A1、A2在与裁判员相对应的半场边线外活动。当裁判员向A处活动时,助理裁判员A2应在M与K之间的某一处,当裁判员向B处活动时,助理裁判员A1应在E与F之向的某一处。这种裁判方法,使球及助理裁判员处于裁判员视野内。
对角线裁判制度中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跑位与配合
根据临场统计,一场势均力敌的比赛,裁判员活动距离一般达到6 000~7000 m。为了提高判罚准确率,裁判员不仅要跑得快、跟得上,还要善于选位,加大观察面。
(一)跑位要点 1.判距恰当
裁判员活动以球为中心,当双方队员短兵相接时,力求保持距球10~15 m距离。
2.速度要决
当某一方控制球,成死球或球在运行中,正是裁判员跟进选位的时机,做到反应快、起动快、跑速快。
3.选好角度
侧面是裁判员观察双方队员动作的有利位置,避免与队员重叠站位,以免视线被挡。观察角度常常比判距更为重要,当双方已发生接触时,不要盲目抢距离,而要抓观察角度。
4.人球兼顾
裁判员在观察双方队员争抢时,首先应注意球已经被谁或可能被谁先得到,重点注意对方队员的争抢行动,同时又经常将助理裁判员活动置于自己视野。在重点观察有球区情况的同时,随时抽空扫视无球区队员的活动,以及第四官员和替补席的情况。
5.静中观察
双方队员争抢时,裁判员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左右移动,侧身观察,切忌在快速跑动中去观察。
(二)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的配合方法 1.赛前准备
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四人赛前要开好准备会,并提前到场(我国甲A比赛要求提前75 min到场),检查场地、器材,收上场队员名单,检查队员装备(颜色、号码、护腿板、套袜、鞋钉、佩戴物、指甲、女队员的发夹等),四人同时出席挑边等工作。
2.开球
裁判员在开球队一方中圈左侧外沿或开球队员左侧5~6m。助理裁判员则在每队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平行处看越位。
3.球门球
裁判员在中线附近。助理裁判员则在罚球区线平行处看是否踢出区。
4.角球
裁判员在罚球区线的左侧区域选择自己便于观察的位置。助理裁判员在角旗后看球是否出球门线。
5.掷界外球
裁判员在与球出界地点大致平行处,距掷球点 15~20 m距离,重点注意上肢违例。助理裁判员则在掷球人附近以看脚下犯规为主。两人均可向队员示意发球地点。
6.球点球
裁判员在守门员与罚球队员之间左侧罚球区内。助理裁判员则在球门线上看进球。
7.任意球
(1)前场任意球:裁判员在进攻一方左侧便于观察犯规并能与助理裁判员保持联系的位置。助理裁判员则在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平行的位置上。如裁判员看越位,则助理裁判员到球门线协助裁判员看进球。
(2)中后场任意球:裁判员在左侧前方球可能的落地点附近看球是否合理发出,看犯规等。助理裁判员到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处看越位。
8.越位
在有传球进攻时,裁判员应注意看旗,如有越位犯规助理裁判员应在越位平行线处原地不动举旗示意。如有漏旗而进球,应坚持,待裁判员鸣哨后再举旗示意区域的远近。
9.球出界
球从边线、球门线出界,如是裁判员的近端以裁判员为主,如是助理裁判员的近端以助理裁判员为主。
10.球进门
(1)无争议时,助理裁判员延边线向中线处跑一段距离,裁判员鸣进球哨。
(2)混乱中,进球不明显的,裁判员要注意与球门线平行的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助理裁判员上举旗示意并再指向中圈,裁判员鸣进球哨。
(3)必要时,裁判员应征询助理裁判员的意见再做出最后的判决。
11.协作区
在此区内背对裁判员的犯规,以助理裁判员为主,先上举旗,鸣哨后再指向发球方向。
12.比赛时间
每半场的开球和最后3 min,裁判员应与助理裁判员及第四官员互相提示。
13.决胜期球点球
裁判员与第一助理裁判员的位置同比赛中的球点球一样,第二助理裁判员则在中圈负责管理双方队员。
14.突发事件
(1)裁判员视线外的犯规,助理裁判员应以旗示提醒。
(2)出现**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时,另外两人应快速到出事地点,帮助解围。并记住首先肇事者和参与者的号码。
(3)如有伤号,第一助理裁判员注意裁判员的信号,决定是否让医生进场并协助第四官员管理好替补席。
(4)出现红牌,第四官员以及第一助理裁判员负责管理被罚出场的队员,令其退出赛场及替补席。
15.换人
两个助理裁判员在死球时举旗示意,裁判员鸣哨,第一助理裁判员应在中线附近,协助第四官员换人。
16.赛后
同入场一样,三人到中圈处同时整齐退场。
(三)比赛进行中的跑位 比赛进行中的跑位是衡量裁判工作能力的重要方面,裁判员经常运用侧身跑、加速跑、后退跑等跑动方法。
1.图6-3-1中的AB线是裁判员的基本活动路线(也可以沿相应的另一条对角钱活动),裁判员沿此线呈“S”形活动,斜线区是裁判员的主要活动区域。
2.球在中路向前发展,裁判员按基本路线,在球左后方活动。
3.球在右路向前发展时,不受对角线限制,向右内切,采取直线推进与平行移动方法,直线、跟上球势,保持良好到距;平行、选择有利观察角度。
4.球在左路向前发展,取位于球右侧后方,运用侧身跑动观察双方争抢情况。球向前传时,注意甩头看助理裁判员有无越位旗示。但球势向中路或罚球区发展,及时斜插到球的左侧后方,回到基本位置上活动。
5.快速通过中场,控制罚球区。球队由守转攻进行快速反击时,裁判员应与球路发展方向成一定角度直线跟上,快速通过中场,从侧后方观察双方的争抢。罚球区是双方争夺的焦点,每一个判罚都关系重大,裁判员及时到达有效控制位置,才能准确观察射门及队员犯规情况。对在前场的守方队员犯规,裁判员吗哨后应立即赶到犯规地点,这有利于控制比赛气氛,迅速恢复比赛。
6.善于让开球路。比赛进行中,裁判员被球击中或与运动员相撞的事例时有发生,应当尽量避免,使跑位既有利于对比赛情况发展及对助理裁判员旗示的观察,又不影响比赛。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的判罚
足球比赛攻守转换快速,球路变化多端,队员争夺激烈,身体接触频繁。裁判员要不断调整与球的位置关系,力争好的判罚距离和观察角度,才能进行准确的判罚,而这又是控制比赛气氛、使比赛得以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在判罚犯规与不正当行为时,应抓好以下问题:
第一,鼓励勇敢顽强的拼搏精神,区分勇敢与粗野,目的对人的动作一般均属犯规,运动员为了完成某一技术动作甚至奋不顾身的行为是勇敢的表现。
第二,双方争抢时,看谁可能先得到球。先控制球和可能先得到球的队员一般不易犯规,应重点看未控制球和可能后得到球的队员的动作。
第三,掌握有利情况,尤其是当前锋队员突破,防守队员出现犯规但仍有利于进攻队时,不作对犯规队反而有利的判罚。
第四,抓开局。比赛上半时前一段的判罚是一把尺子,掌握好判罚尺度,使比赛既紧张激烈,又相互尊重。
第五,抓苗头。某些犯规、报复性行为或突发事件,很可能恶化比赛气氛,应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六,抓罚球区判罚。双方门前争夺异常激烈,每一判罚都关系重大,要排除运动员假象的干扰,在看准情况前提下,果断作出判或不判的决定。
足球裁判规则
标准规则 【最早的一部足球规则】 1.场地面积,在长150码,宽100码以内。 在每条边线上距端线25码处,各树立两根标志杆。 2.球门由两根立竿组成,相距英尺. 3.用投币选择球门或开球权。 4.上半时比赛时间结束后,交换场地。 5.当队员将球踢出时,同队任何队员站在球的前面较对方队员更接近对方端线时,不得参加比赛接触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他队员接触球。 6.当球被踢出边线外则为死球,由对方在出界地点 将球直接踢入场内,恢复比赛。 7.当一队将球踢出 对方端线时,对方任何队员谁先拿到球便可持球在垂直端线25码处发任意球。 8.当球踢来时,队员在对方端线后面不可触球。 9.如果球落到端线之后和边 线标志杆之外时,任意球应该在距端线25码处发。 10.当一队员踢任意球时,同队队员不得处在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并且对方队员不可站在距离他10码之内. 11.队员可选择任何方式踢任意球。 12.球从两竿之间或从其间上方无限高度穿过,算胜一球。 13. 在比赛进行中,可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球,但不得用手、臂、肩部持、击球。 14.所有冲击都是公平合法的,但禁止用手抱、推,用脚绊掉或吵闹。 这套正规原始规则经英格兰足协主席公布刊登在(BELIS LIFE)杂志上。三年后足协补充规定,球门高度为6码,宽度为8码,两立柱之间拉上一条绳,作为球门高度。
足球裁判基本规则
足球比赛时,主裁判应吹哨的规则:吹长音嘹响比赛开始时;场上换人等情况,令比赛停止;进球时,吹长音响亮,略带拖拉;判点球时,口哨吹短速洪亮;比赛结束时,吹一短一长。应判直接任意球的情况: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球员;跳向对方球员(目的不在于球的情况);猛烈并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球员;从背后冲撞对方球员;打或企图打对方球员;拉扯对方球员;推对方球员;手球。应判间接任意球的情况:危险动作(如抬脚过高等);目的不在踢球,球又不在其控制范围内的合理冲撞;不是踢球而是故意堵挡对方球员;冲撞守门员;守门员违例(如:拿球超过6秒等)。主裁判比赛中所需用的手势:判直接任意球时:单臂向前,指向罚球方向;判间接任意球时:单臂上举,掌心向罚球方向;判罚角球时:单臂斜上举,指向发脚球点;发球门球时:单臂斜指向球门前;表示继续进行比赛时:两臂斜下伸,掌心向前,并连续摆动几下;罚点球:单臂前挺,手指向罚球点。黄牌警告:裁判员使用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并作出短暂停顿。红牌警告:裁判员使用红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另一只手平举指向场边,并作出短暂停顿。
足球裁判员规则
1.仪态优美 在足球比赛中,足球裁判员的仪表起着标榜的作用。健美的身躯,庄重的表情,整齐统一的服装,威严的裁判胸徽,翩翩的姿态,潇洒的风度,都表现出“赛场法官”的良好精神面貌,不但给人以美的感受,而且...2.手势规范 足球裁判员在足球比赛中,判罚主要是通过手势来进行的。因此,在给出判罚时,手势一点要准确无误。其次把动作做到位,并且在给出判罚后将姿势保持一定时间,以便让运动员、现场观众和替补席看清楚。3.语言简练 在足球比赛中,足球裁判员的语言要文明、简练、吐字清晰、发音标准,避免运动员或其他裁判误解自己的意思。4.哨音洪亮 足球执裁哨音要洪亮有力。裁判员还应该明确各种哨音的准确含义,例如长鸣和短鸣的区别等.足球知识Q,1&574=5
足球裁判的规则
足球裁判规则简介(2006年) 1)注解 在不违背规则原则的前提下,各国可根据不同级别的比赛(例如:16岁以下青少年比赛、35岁以上年龄的比赛、女子足球比赛)作如下变动: 1.比赛场地的大小; 2.比赛用球的大小、重量、材料构成, 3.球门的宽度和高度; 4.比赛时间; 5.替补人数。 如要进行其它方面的改动,则应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对于裁判员、巡边员、运动员和官员来讲,男子足球的竞赛规则同样适用于女子。 2)比赛场地 (1)场地面积: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多于120米或少于90米,宽度不得多于9O米或少于45米(国际比赛的场地长度不得多于110米或少于100米,宽度不得多于75米或少于64米)。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超过宽度。 (2)画线:比赛场地应按照平面图画出清晰的线条,线宽不得超过12厘米,不得做成“V”形凹槽。较长的两条线叫边线,较短的叫球门线。场地中间画一条横穿球场的线,叫中线。场地中央应当做一个明显的标记,并以此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叫中圈。场地每个角上应各竖一面不低于1.50米高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相似的旗和旗杆可以各竖一面在场地两侧正对中线的边线外至少:米处。 (3)球门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5.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5.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球门区。 (4)罚球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16.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16.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罚球区,在两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量11米处各做一个清晰的标记,叫罚球点。以罚球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在罚球区外画一段弧线,叫罚球弧。 (5)角球区:以边线和球门线交叉点为圆心,以1米为半径,向场内各画一段四分之一的圆弧,这个弧内地区叫角球区。 (6)球门:球门应设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由两根相距7.32米、与西面角旗点相等距离、直立门柱与一根下沿离地面2.44米的水平横木连接组成,为确保安全,无论是固定球门或可移动球门都必须稳定地固定在场地上。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应对称相等,不得超过12厘米。球网附加在球门后面的门柱及横木和地上。球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 注:球网允许用**、黄麻或尼龙制成。尼龙绳可以用,但不得比**或黄麻绳细。 3)球的介绍 比赛用球应为圆形,它的外壳应用皮革或其它许可的材料制成,在它的结构中不得使用可能伤害运动员的材料。 球的圆周不得多于71厘米或少于68厘米。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多于453克或少于396克。充气后其压力应相等于0.6一1.1 个大气压力(海平面上),即相等于600-1100克/厘米’。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4)队员人数 (1)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为守门员。 (2)凡属国际足联、洲际足联会或各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有正式竞赛规程的任何比赛,都要按下列规定更换替补队员: (a)获得各有关国际协会或国家协会的批准。 (b)根据下面(c)的限制,竞赛规程应规定是否有替补队员及替补队员人数和允许有几名替补队员。 (c)任何比赛,每队至多允许有两名替补队员上场,这两名替补队员必须是根据竞赛规程要求,在赛前交给裁判员的不超过 5名的替补队员名单之中的。 (3)任何其它比赛,均可按上述规定更换替补队员,也可在赛前由双方协商达成最多不超过5名替补队员的协议,并在赛前通知裁判员。如未通知裁判员或双方未达成协议,则上场替补队员不得多于两名。在任何情况下,上场替补队员都必须是按要求在赛前交给裁判员的替补队员(不超过5名)名单之中的。 (4)任何其他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但须事先通知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5)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则: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f)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1)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则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2)如替补队员未经过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比赛应由裁判员在暂停时球所在的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对违反本章任何其他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可以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球门区的半边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线上执行。 (4)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员,不按此执行则按无替补队员处理。 5)队员装备 (1)(a)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b)上场队员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 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6)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 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7)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a)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b)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c)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8)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9)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10)比赛进行及死秋 下列情况成死球: (a)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b)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时,比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11)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 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12)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iE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 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 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13)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2.当球并不在有关队员控制范围之内时,目的不是为了争球而用肩部去做所谓的合理冲撞。 3.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者,例如: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用身体阻挡对方。 4.冲撞守门员,但下列情况除外: (a)守门员抓住球时; (b)守门员阻挡对方队员; (c)守门员在本方球门区以外。 14)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 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15)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16)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最新的足球裁判规则是什么
第一章 比赛场地 1.场地面积: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多于120米或少于90米,宽度不得多于9O米或少于45米(国际比赛的场地长度不得多于110米或少于100米,宽度不得多于75米或少于64米)。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超过宽度。 2.画线:比赛场地应按照平面图画出清晰的线条,线宽不得超过12厘米,不得做成“V”形凹槽。较长的两条线叫边线,较短的叫球门线。场地中间画一条横穿球场的线,叫中线。场地中央应当做一个明显的标记,并以此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叫中圈。场地每个角上应各竖一面不低于1.50米高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相似的旗和旗杆可以各竖一面在场地两侧正对中线的边线外至少:米处。 3.球门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5.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5.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球门区。 4.罚球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16.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16.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罚球区,在两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量11米处各做一个清晰的标记,叫罚球点。以罚球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在罚球区外画一段弧线,叫罚球弧。 5.角球区:以边线和球门线交叉点为圆心,以1米为半径,向场内各画一段四分之一的圆弧,这个弧内地区叫角球区。 6.球门:球门应设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由两根相距7.32米、与西面角旗点相等距离、直立门柱与一根下沿离地面2.44米的水平横木连接组成,为确保安全,无论是固定球门或可移动球门都必须稳定地固定在场地上。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应对称相等,不得超过12厘米。 球网附加在球门后面的门柱及横木和地上。球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 注:球网允许用**、黄麻或尼龙制成。尼龙绳可以用,但不得比**或黄麻绳细。 第二章 球 比赛用球应为圆形,它的外壳应用皮革或其它许可的材料制成,在它的结构中不得使用可能伤害运动员的材料。 球的圆周不得多于71厘米或少于68厘米。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多于453克或少于396克。充气后其压力应相等于0.6一1.1 个大气压力(海平面上),即相等于600-1100克/厘米’。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一 1.比赛所用的球,是比赛场地所属协会或俱乐部的财物,在比赛结束时,应将球交给裁判民 2.国际理事会随时决定制球的质料。任何经许可的质料,均应由国际理事会核准。 3.国际理事会已批准的规则对球所定的相等重量:14至16英两等于396至453克。 4.如球在比赛进行中破裂或漏气时,应立即停《止比赛,用新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恢复比赛。 5.如球破漏发生在死球时,应用新球按照相应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6.不按此执行则按无替补队员处理。 国际理事会决议二 1.每队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足球协会酌定。 2.理事会认为,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应为无效。 3.队员在比赛开始前被罚令出场,可从已登记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补,不应因进行替补而延迟开球。 队员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者,不得替换。 凡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不论是在比赛开始前,或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均不得更换0匕项决议仅指违反规则第十二章而被罚令出场的队员,而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队员)。 第三章 队员人数 上场比赛的两个队每队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 每队必须有一名守门名。 ·每队在比赛时可有1-2名替补队员,如果是“友谊比赛”,可以有5名以下的替补队员。 ·在经裁判员同意后,在比赛暂停时,替补队员可替换队员。 ·只有在被替补队员下场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 ·未经裁判员同意,任何队员不得上场或下场。 第四章 队员装备 1.·a.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 · b.上场队员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第五章 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第六章 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1.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第八章 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 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a.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b.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c.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成死球: ·1.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2.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时,比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第十章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第十一章 越位 Ö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Ö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Ö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Ö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5.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f.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g.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h.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i.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j.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k.有不正当行为者。 除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外,队员的行为属上述最后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6.裁判员认为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罚令其出场并出示红牌: a.犯有暴力行为。 b.严重犯规。 c.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d.经黄牌警告后,因犯规又被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 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则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 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 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 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四章 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移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五章 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 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 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六章 球门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攻方队员时,由守方队员在球门区内任何 地点直接踢出罚球区恢复比赛。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即未进入比赛, 应令重踢。踢球门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踢球门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踢球门球时,对方队 员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都应站在罚球区外。 罚则: 踢球门球的队员将球踢出罚球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 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第十七章 角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守方队员时,由攻方队员将球的整体放走。在离球出界处较近的角球区内踢角球。 踢角球时,不得移动角旗杆。角球可直接胜一球。踢角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未进 入比赛时,即球未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不得进入距球9.15米以内。踢角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罚则: a.踢角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规则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b.如有任何其它犯规,角球均应重踢
足球裁判员红黄牌使用规则介绍
足球比赛裁判员的基本装备有红牌和黄牌,那么你知道红黄牌的使用规则吗?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足球裁判员红黄牌使用规则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足球红黄牌使用规则
裁判员使用红、黄牌是严格执行规则和整顿比赛纪律,制止非体育道德行为、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引导比赛正常进行的一种教育手段,它符合规则的精神实质。
使用红、黄牌,首先需要搞清两个基本问题:
第一,是否该出牌。
第二,该出什么牌。
在实践中要想提高使用红、黄牌的准确性,应注重以下四个要素:一是自信心强,这种信心和魄力来源于裁判员稳定的心理状态、准确的观察和判断,以及理解、运用规则的良好能力。二是有根有据,即判罚的依据是运动员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三是掌握时机,即判罚的时机应选择在防止事态扩大与恶化的时刻,能起明显教育效果。四是合乎情理,即善于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不同性质的犯规,作出合情合理的判罚。
(一)使用红、黄牌的一般方法与要求 1.红、黄牌的规格要求是清晰可见,使用方便。通常由薄型塑料卡制成,颜色以鲜红和桔黄为宜,规格一般为8×llcm。
2.裁判员要根据自己习惯将红、黄牌分别置于夹子的两边袋内或裁判服的两个口袋中,避免执行中出现漏带或出示错误的被动局面。
3.为维护裁判员的尊严和教育队员,出牌时,根据当时情况,可采用令队员走过来或自己主动向前的方法。裁判员与运动员之间距离保持在2m左右为宜。特殊的情况下,裁判员应避开人群,令被罚的队员单独过来后再予以教育与处罚,让其他人看清处罚谁,也防止队员不满而造成的围哄拉扯裁判员的现象。
4.凡对运动员出示红、黄牌,尽可能不让他预先发现你的意图。如有教育语言,必须中肯简短。凡出示红、黄牌后,裁判员无须与处罚对象对话,应尽快恢复比赛。
5.出示红、黄牌严格沿用国际足联统一规定的手势,裁判员不应采用摸口袋假装出示的做法吓唬运动员。
6.在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队员被第2次警告时,裁判员应先出示黄牌,紧接着再出示红牌,以示该队员系第二次警告而被罚出场。
7.出牌后裁判员应及时记录被罚队员的号码、事实和犯规的时间,以利赛后向主办机构作出书面报告。出牌与记录,所用时间切忌过长。只有在出示红黄牌及记录完毕后,才可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8.出示红、黄牌的过程中,尽量将球控制在身边,防止队员擅自发球。一旦发现违犯上述规定的情况,裁判员应及时制止,如将球射入球门,则无效。
9.当罚令队员出场时,裁判员应待被罚出场的队员离场后,再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不准被罚出场的队员坐在替补席上。
(二)特殊情况使用红、黄牌的注意事项 1.出示红、黄牌的时间范围。自裁判员进入比赛场地时起即有行使规则赋予的权力,直至比赛结束。
2.出示牌的对象是上场队员及列入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如果球队的教练员、领队、医生及其他非比赛人员凡有不正当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时,可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或责令出场。
3.裁判员没有发现队员犯规,但经助理裁判员以信号指示,并经核实后,根据规则与犯规事实,裁判员仍可对犯规队员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
4.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至少距离9.15m,包括前后左右。凡经提醒后仍坚持不退出或在球踢动前提早侵入9.15m范围内者,裁判员应对其警告。一旦出现几名队员同时犯上述规定时,裁判员应对领头者予以警告,但不能同时对几名队员实行“集体”警告。
5.裁判员判罚犯规后,队员故意将球踢向远处;进球后队员**服、拔角旗均属于不正当行为,应予警告。
6.裁判员罚某队员出场,该队员拒绝离场时,裁判员应指令该队队长负起管理本队的责任,否则从裁判员宣布时起,中断比赛超过5 min,即作罢踢论处。
7.比赛成死球时,队员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在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恢复比赛的方法不变。
8.比赛进行中,队员在场外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在对该队员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恢复比赛。若队员故意离场,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9.比赛中不存在合法的第12名队员。凡替补队员擅自入场,或者还犯有其他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只能作纪律处分,即予以警告或罚出场,不能作技术处分,即不能由对方踢任意球或罚球点球恢复比赛。
10.在裁判员同意换队员后,一旦完成替补程序,替补队员进入场地,就不再是替补队员。此时该队员严重犯规,裁判员将其罚令出场,就不准其他替补队员替补,也不准刚替补下场的队员重新参加比赛。
出示红、黄牌后的裁判员书面报告是纪律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对犯现行为及其后果作出处理的基本文件。因此报告书一定要及时真实可靠,简明扼要。
运用有利条款注意事项
(1)所谓有利条件是指被犯规队存在明显的进攻机会或得分机会,具体表现为当控球队员被犯规时,该队员并没有失去控球权,还能继续比赛,或者该队员虽然失去了控球权,但球仍然在同队队员控制下,还能继续比赛,而且两者都具有明显的进攻机会或得分机会。
(2)裁判员在运用有利条款时,还必须考虑到临场比赛的气氛、队员犯规的严重性及其后果和不同场区几个因素。裁判员要善于审时度势、因势利导。
(3)规则第五章明确指出:“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在实际执法时,对“那一时刻”的掌握尺度为2~3S。时间过长,事过境迁,再予补判既不符合规则精神,也令运动员、观众反感,损害裁判员威信。
(4)裁判员发现犯规,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时,应以规定的手势示意,令比赛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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