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伦罚球线扣篮视频(NBA球员张伯伦的身体天赋有多恐怖让奥胖都变小)

本文目录
- NBA球员张伯伦的身体天赋有多恐怖让奥胖都变小
- NBA史上第一位灌篮的人是谁
- 篮球皇帝张伯伦有多强
- 如果在罚球的时候直接起跳扣篮,得分算有效还是违例
- NBA正式场合从罚球线起跳扣篮的有三个:J博士,乔丹,布伦特·巴里
- 悬赏:张伯伦100分是怎么来的视频!
- 张伯伦单场一百分打加时没有
- 因太强而迫使联盟改变规则的球员都有谁
- “上古神兽”张伯伦—伟大已随时间而去
NBA球员张伯伦的身体天赋有多恐怖让奥胖都变小
NBA的历史上有着一个神话般的人物,他就是张伯伦,在远古时期的NBA的比赛中,创下了单场一百分的历史性的纪录,使得至今都无人能够打破,奥尼尔和他站在一起都感觉渺小,他的身体可以称得上是十分恐怖的存在!
张伯伦的身体有多恐怖?
在NBA中,如今被人们最为了解的身体最为霸道的就是奥尼尔了,在赛场上,奥尼尔可以说是凭借着自己超级霸道的身体素质在NBA 的内线过得风生水起,在内线可以说是无人能敌,在联盟里统治着整个内线,最后联盟都更改了新的规则来限制住他得脚步,但是奥胖还是无人能敌,还有身体霸道的就是篮球之神乔丹了,在联盟中的滞空能力可以说是没有人能够比得上。
罚球线起跳扣篮可以说成为了经典的一幕,至今都无人能够模仿下来,就是这么两个霸道的身体在张伯伦面前却不值一提。在之后有场比赛中邀请到了张伯伦为两队球员开球,当时的“大鲨鱼”就站在张伯伦的旁边,在张伯伦与奥尼尔合照中可以看出,张伯伦甚至比奥尼尔的身高还要高出一点,并且身体的肌肉丝毫不比奥尼尔少,看上去还要更加强壮一点。
在篮球之神乔丹与他站在一起的合照中可以看出,张伯伦比乔丹要高出很多,并且即便已经衰老,但是他身体的强壮程度依然可以超越乔丹,乔丹也非常尊敬这位篮球上古时代的代表人物,谦卑地与他互相交流着关于篮球的话题以提高自己对篮球比赛的理解。在张伯伦的那个篮球时代,还没有如今这样的小球风格,甚至说在哪个时期,都还没有三分线的这个说法,都是靠着自己的身体在内线与众人拼搏,背打跳投都是那时候最常用的手段。
所以在有的人看来如今的小球时代少了那份激情对抗的感觉,科比的单场81分其中大部分都是靠着三分来上分的,张伯伦的单场100分的成绩一直稳居历史球员单场得分榜第一,那场的比赛中,双方球员也是打了四个加时赛,在都是高强度肉搏的状态下,还需要加时四场,可以说是对身体的一种极限的考验,张伯伦还是坚持了下来,并且还可以保持一直得分,踏踏实实地两分两分一拿,最后达到了分数巅峰!
NBA史上第一位灌篮的人是谁
NBA历史上第一个灌篮的人是威尔特.张伯伦:身高2.16米,体重125公斤,中锋。出生于1936年8月21日,曾就读于堪萨斯大学。绰号北斗星和大铲斗。张伯伦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得分手之一。他是NBA中唯一一位在一场比赛中一人独得过100分的选手。在1961-1962年赛季,他平均每场得分50.1分,抢得30.1个篮板球。先后在3支NBA球队效力了14个赛季,13次入选全明星赛。 这个是转的 但是这个谁说的准啊 我希望是他 虽然他挂掉了但是100分的奇迹还是值得相信他的
篮球皇帝张伯伦有多强
NBA的历史里,从来不缺天赋。可以说一个能够打进NBA的球员,都是千万人中的佼佼者。说起天赋异禀的球员,大家脑中应该都会想起勒布朗詹姆斯、沙奎尔奥尼尔、迈克尔乔丹等等。但大家可千万别忘了,那个远古时期的篮下巨兽,那就是威尔特张伯伦。张伯伦的身体天赋强到让人惊讶。巅峰时期的张伯伦在篮下就是无敌的存在,NBA甚至因为他的存在,修改了篮下规则。那么张伯伦的身体天赋和能力到底有多强呢?接下来告诉你。
超出常人的身体条件
先看看张伯伦的静态体测数据:张伯伦身高7.1英寸(2.16m),体重275磅,站立摸高2.87m,臂展则是达到了惊人的2.34m。如此夸张的臂展为张伯伦的统治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张伯伦的手掌长29.2cm,这让他对球有着比一般人更好的控制能力。
回望张伯伦的职业生涯,有那么多让人望尘莫及的历史记录:单场100分、赛季场均50+等等,可见张伯伦的职业生涯是十分辉煌的。张伯伦的NBA生涯一共获得两次NBA总冠军,连续六年荣获得分王。可以说张伯伦是那个时期最具统治力的NBA球员。从以上种种荣誉和记录,可以看出张伯伦的实力到底有多恐怖。
身体天赋无人能及
张伯伦2.34m的臂展足以让他在篮下一手遮天,再加上他惊人的爆发力,球场上的他可以轻松撕破对手防线,肆虐篮筐。人们都肯定迈克尔乔丹是NBA历史第一人,这点丝毫没错。但是要论及身体天赋,张伯伦可以说是碾压乔丹,NBA历史独一档的存在。张伯伦与乔丹虽然两人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打着不同的位置。虽然,一个是天赋极限的代表,一个是努力的代表,但两人都以不同的方式统治着NBA。
可以说张伯伦的身体天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与他打同一位置的历史级的中锋沙奎尔奥尼尔,都没有张伯伦这样夸张的身体静态天赋。可以说,张伯伦的天赋是他能够打到联盟改变规则的根本原因。超长的臂展,超大的手掌,超强的弹跳。这样一个身体条件,不打篮球岂不是太可惜了吗?
如果在罚球的时候直接起跳扣篮,得分算有效还是违例
如果在罚球时直接起跳扣篮,得分算有效还是违例呢?要找到答案,我们得先来了解一下NBA的罚球规则。 罚球地点:罚球队员必须在罚球线后半圆内就位,也就是罚球线的非油漆区一边。 投篮方式 : 可用使用任何方式投篮(比如巴里的端尿罐式罚球),不得使用假动作罚球。可以起跳,但是球员落地后不能触及或超过罚球线。如果罚出的球未碰到篮筐则视为违例。当球在飞向篮筐的过程中任何人不得触碰球,在球碰到篮筐前任何人不得触及罚球线或罚球线前的地面。必须将球投入篮筐或触及篮筐(想像樱木花道那样砸篮板空接在NBA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没进又没碰到篮筐,则违例。罚球中,当球与篮筐接触时不得触及篮筐或篮板。 时间限制:在接到裁判的球后,要在10秒内将球投离手。就算你舔舔摸过鞋底的手,转转球都没人会管你,但是只要超过10秒的罚球时间,就会被判罚球违例。 非罚球球员:如果进攻球员在球离手之前进线,不管是否罚中,该罚篮均无效,球权交换给防守一方;如果防守球员提前进线,要先看这个罚篮进不进,罚进则罚球有效,球权交换,未进,重新罚球一次。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题主的问题。在罚球时起跳是没有问题,是被规则允许的。但是如果跳着去扣篮,有三点是不允许的。第一,在球飞向篮筐的过程中,已经触摸到球了;第二,在球碰到篮筐之前,已经有人进入了油漆区;第三、起跳过后,罚球球员的落地点已经超过罚球线了。因此,这种罚球方式会被判罚违例,得分也就无效。 对于题主的这个问题,相信很多球迷都有疑问也都想了解,不过根据罚球的相关规则,如果在罚球时直接起跳扣篮即使命中也是违例的。 罚球规则如下:罚球时该队员要在罚球线后半圈内就位,可以使用任何方式进行罚篮,但不得做假动作罚球并且要在10秒内完成罚球。除此之外规则还对罚球违例做了明确规定:1、在球飞向篮筐的过程中不得触及球;2、在球触及篮筐前不得不得触及罚球线或者罚球线前的地面;3、罚球中当球与篮筐接触时不得触及篮筐或篮板;4、罚完球双脚不得超越罚球线。从规则中我们可以看出罚球线直接起跳扣篮违背了球飞向篮筐过程中不得触及球、罚球中不得触及篮筐或篮板以及罚完球双脚不得超越罚球线等多项规定,因此这样的罚球是属于违例的。话说回来,即使不违例相信联盟也没有人可以在罚球线直接起跳扣篮的,能做到运动战中罚球线起跳扣篮的都是凤毛麟角,这样的扣篮毕竟还是需要助跑的。 历史 上有没有球员在罚球线起跳扣篮的,还真有。当年张伯伦还在打NCAA比赛的时候,他经常会在罚球的时候直接从罚球线助跑起跳扣篮,当时还没有规定说不能在罚球的时候离开罚球线,当然也没有规定说不能起跳扣篮。因此张伯伦凭借着自己出色的身体素质屡屡上演罚球扣篮的好戏。不过没过多久其他的球队就提出抗议,之后联盟也正式的改变了规则,不允许球员罚球时离开罚球线。严格意义上说,张伯伦也并非罚球线起跳直接扣篮而是有一段助跑距离。 有效,不违例。 这个问题更倾向于是一个技术问题,我们先看看投篮的基本要领: 首先,投篮前要摆正姿势,持球时右手为主,左手为辅(习惯用左手人相反)。 其次,右手手掌托好求,五指自然分开。腋处、肘内侧、右手背和小臂交接处都要成直角或接近直角。左手稍微用力放在篮球侧面,保证篮球平稳。 再其次,上身摆正,不要耸肩,双脚自然落地,两脚间的距离与肩同宽。 最后,由足部跟腱发力,通过小腿、大腿、腰部、大臂、小臂、手腕、手指出力,协调自然匀称的传递给篮球。 这说明,投篮并不是一定要跳起来才可以投射,是一个自然连贯的动作,附加动作越少,发力的肌肉群参与越少,误差才能越小(篮球出手误差不能小于1mm,否则篮球无法入框)。 很多选手,习惯跳起来投篮,是因为在比赛中面对防守队员,增加出手高度,也有想NBA勇士球员库里,颠投投射(起跳不高,出手极快)。 总而言之,投篮不是一板一眼的规章,是看具体情况临场发挥的结果。 如果是在罚球线直接原地起跳扣篮(恐怕制定篮球规则之初,也没有脑洞这么大的人吧),只要不违反以下原则,不能算作违例: 罚球球员应站在罚球线外的罚球圈半圆内。罚球球员应于10秒内出手,球应中篮或触及篮圈。 假设,周杰伦的电影《大灌篮》中,周杰伦只要站在罚球线外的罚球圈半圆内,10秒内跳起来大力灌篮,是合法的。 虽然,这是不可能的。罚球是指给予一名球员的一种权益,该球员可以在罚球线的正后方不受干扰地投出一球以得到一分。出手必须在10秒钟内完成。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现在的规则下,现役NBA球员不可能直接从罚球的半圈内起跳扣篮!虽说有报道称上古神兽张伯伦曾在罚球线起跳扣篮,但是真正的内幕是 当时张伯伦在堪萨斯大学读大二,NCAA因为张伯伦的一次罚球提出更改NCAA的规则 ,根据NCAA教练委员会的日志显示,1956年3月24日,4项新的规则提议被提出,其中一项是:“a chang would prevent a **** throw shooter from stepping over the line until the ball hits the basket or backboard”。意思是说罚球者在球接触到篮筐或者篮板之前不可以越过罚球线。言外之意就是,在我们平时比赛中有可能出现的罚球起跳,落地时(此时球尚未及框)踩线,这属于违例! 而几天之后,1956年3月26日,NCAA通过了这项规定。 在1972-1973赛季,NBA引入了这条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 张伯伦还迫使NCAA和NBA将三秒区加宽,两个联赛的官方规则说明上明确注释到,规则的变更是由于张伯伦的表现 (“Change primarily attributed to the dominance of Wilt Chamberlain”),我认为这是一个球员的莫**耀。 而张大帅,是否是真的罚球线干拔扣篮呢?根据当时的报道,有提到张伯伦有助跑的行为(当时规则不完善)。有人要问他为什么罚球要扣篮,我想大概是他罚球不准吧! 至今,NBA的罚球规则已经很完善了,所以不存在罚球线干拔起跳扣篮。 大家畅所欲言,欢迎补充! 以前有过这样的问题:如果在三分线外起跳扣篮,那么算不算三分?答案是算,具体为什么算在这里不解释了,好奇的朋友查一查三分球的规则就知道了。既然三分都算了,那在罚球线起跳扣篮是不是更应该算啊?很遗憾,答案是不算,接下来我们就来解释一下。我们先来看一下罚球的规则,以NBA规则为例。 一,要在罚球线后半圆就位,且罚球过程中脚不可以超过罚球线。 二,球在10秒中之内出手。 三,球在接触篮筐之前任何人不能进去罚球区域之内,且不可以踩到罚球区的线。 四,不可以做假动作打球。 五,球在飞往篮筐过程中不可以任何人不可以碰球。 六,球接触篮筐以后只要有任何机会进球,任何人不得碰球。我们在看过了罚球规则以后就很明确了,罚球的时候在罚球线起跳扣篮或者是上篮都不算进,而且还是违例的。首先是因为罚球球员的脚不能过线,其次在球飞往篮筐的过程中任何人不能碰球。所以在罚球的时候扣篮是不行的。但是我们要说一点,罚球的时候是可以跳投的,这一点没有任何规则禁止,之所以没有人选择跳投是因为不跳更稳啊,所以就用不着跳了。 NBA当中有不少的球员打球都不准,在早些时候有的球员就想到了一些应对不准的“歪门邪道”了。比如奥尼尔尝试过故意用球打篮筐前沿,球磕到篮筐以后打回来,他再起跳扣篮。不过裁判大多数时候都判他违例,而且他罚球都不准,打篮筐也打的不准啊。其实想要解决罚球这个问题是没有其他办法的,只能够通过多练习来提高命中率。不过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要克服心理上的难关,很多球员罚球不准不是真的不行,而是在心理上就认定自己不准了,到了罚球线就不自信,大多数后卫罚的不准就是这个原因。罚球折磨了太多球员了,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办法,谁让他们不多练习呢。从这个问题中可以看出题主脑洞很大,但问题其实很简单。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篮球规则中对于罚球球员的规定: 1、要在罚球线后半圆内就位; 2、可用任何方式投篮,但他必须将球在被别的队员触及前从篮圈上方投入球篮或投篮触及篮圈: 3、在裁判员将球置于他可处理时,要在5秒钟内投球离手; 4、在球触及篮圈前不得触及罚球线或罚球线前的地面; 5、不得做假动作罚球; 6、当球正在飞向球篮的途中不得触及球; 7、罚球中,当球与篮圈接触时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 8、在最后一次罚球之前的任一罚球中,只要球有机会进入球篮,他不得触及球或球篮。好了,明确了对于罚球人的规定后,我们再来看回问题。如果一名球员获得了罚球的机会,他想要用扣篮的方式罚球也是可以的。但是根据规则,该球员要在5秒钟之内完成扣篮、起跳前脚不能碰到罚球线,而且在球触及篮圈前不得触及罚球线或罚球线前的地面。这就要求,这名球员在5秒钟之内要起跳扣篮,扣完篮后要在不碰触三秒区的情况下再跳回罚球线外。而这样看来,即使是NBA史上最有名的扣将飞人乔丹、UFO卡特或者人类电影精华威尔金斯都做不到。最后补充一个小知识。其实在NBA的 历史 上,有一位神人叫做威尔特-张伯伦,这位外号叫做篮球皇帝的家伙真的用过罚球时从罚球线扣篮这一招,但联盟马上就制定了新的规则,从此张大帅的这一绝技从江湖消失。 这个问题,有趣而又不失严肃。 罚球其他的规则在这里就不多说了。这个问题其本质是讨论, 罚球可不可以起跳 以及 罚球线的作用 。 首先, 罚球是可以起跳的 。很多人都会陷入罚球不能起跳的误区。因为看到的NBA,CBA或是其它国际比赛中,球员们总是立定不动罚篮。故而,很多人都认为,罚球是不能起跳的。 大多数职业球员罚球是不起跳的 ,其原因是因为罚篮的距离于他们来说不远,不需要借助起跳的力量。而仅仅是屈腿和腰部,手臂以及手腕产生的力量便足够了。起跳罚篮,如果是跳投,会很费力,没有立定罚篮舒服。如果是颠投,只会增加罚篮的不稳定性。故而,大多数球员是不起跳投篮的。当然, 也有小部分球员罚篮是会起跳的 。最出名的表示热火队的怀特赛德。他的罚球命中率逐年上涨。很大的因素是由于他改变了自己的罚球动作。改为在罚球线后一步的地方起跳罚球。可他为什么要选择在罚球线后一步起跳罚篮呢。有两点原因。第一,他的力量大,在后一步会让他的罚篮更轻松,不用刻意憋力。 而第二点是及其讲究的。 罚球完成时,罚球人是不能踩到或超过罚球线的 。因此,大白边选择后一步起跳罚篮,就不会发生踩线的尴尬。罚篮动作就和投篮姿势一样,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不一定要如同教科书一般。承然,标准的动作最为好看和实用。 对于题目而言,起跳扣篮代替罚篮。要想不违例,要扣篮之后在空中回到罚球线来。估计只有 东方翔 能做到吧。首先你这个提问脑洞还真的大,但是我个人认为,按照现行的篮球规则你这个球并不违例,首先咱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罚球及罚球违例。 1、判罚罚球后,要在罚球线后半圆内就位;2、可用任何方式投篮,但他必须将球在被别的队员触及前从罚球线后半圆投入球篮或投篮触及篮圈。 3、在裁判员将球置于他可处理时,要在5秒钟内投球离手;4、在球触及篮圈前不得触及罚球线或罚球线前的地面(也就是指的三秒区); 5、不得做假动作罚球;6、当球正在飞向球篮的途中不得触及球;7、罚球中,当球与篮圈接触时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8、在最后一次罚球之前的任一罚球中,只要球有机会进入球篮,他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那下面我们逐条讨论规则,首先按提问者的原意肯定是处于罚篮线后半圆内;任何方式投篮也包括扣篮;扣篮在五秒内处理也是没有问题的;扣篮属于在空中滑翔当然就不算进入三秒区;扣篮也不属于假动作;在球飞向球篮过程中不得触及篮球,扣篮的话属于球一直没离手,跟此规则也不冲突;扣篮是可以不碰球蓝或篮板的;最后一条就更没关系了。 所以综上所述,我作为一个裁判角度来看,按照规则是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以人类目前的身体水平来看无人能做到,至于随着人类不断的进化和突破,能不能达到罚篮直接扣篮,就不得而知了。 以上纯个人观点,欢迎大家互相关注、评论、探讨,谢谢!这在NBA是不允许的。原因就是当时的张伯伦太无解了,但张伯伦的罚球不太好。于是那时还在NCAA的教练们想到了故意送张伯伦上罚球线的方法。这也是早期的砍鲨战术。但张伯伦的身体素质是真的好,他经常在罚球的时候直接跳起扣篮。迫使当时的NBA修改规则:不允许球员罚球时扣篮。不然张伯伦会更加无解!
NBA正式场合从罚球线起跳扣篮的有三个:J博士,乔丹,布伦特·巴里
朱利叶斯·欧文 Julius Erving 由于名字靠头有个J所以叫J博士 出 生:1950年2月22日 身 高:2.01米 NBA生涯:1976-1983年 司 职:前锋 主要荣誉: ①1983年获NBA总冠军; ②5次入选NBA最佳阵容; ③一次获MVP。 篮球皇帝——“飞人”乔丹 -------------------------------------------------------------------------------- 个人资料 姓名:迈克尔.乔丹 英文名:Michael Jordan 位置:得分后卫 出生日期:1963年2月17日 身高:1米98 体重:216 lbs. / 98.0kg 大学:North Carolina 所获荣誉 5次荣获NBA“最有价值球员”称号(1987-88赛季、1990-91赛季、1991-92赛季、1995-96赛季、1997-98赛季) 10次入选NBA“最佳阵容”(1986-87至1992-93赛季、1995-96至1997-98赛季) “NBA历史上最伟大的50名球员”之一 率领芝加哥公牛队夺得6次NBA总决赛冠军(1990-91赛季、1991-92赛季、1992-93赛季、1995-96赛季、1996-97赛季、1997-98赛季)荣获1987-88赛季“最佳防守球员”称号;9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1987-88至1992-93赛季、1995-96至1997-98赛季) 至2002-03赛季,平均每场得分31.0,列NBA历史第1位;抢断总数2391次,列NBA历史第2位;总得分30652,列NBA第4位;投中11513个球,列NBA历史第4位;三分球7061个,列NBA历史第5位;罚球8448个,列NBA历史第8位 1997-98赛季,总得分、总篮板(5836)、助攻(5012)、抢断、参赛场数(930)、投篮次数、罚球次数,均列芝加哥公牛队历史第1位 共获得10个赛季的NBA“得分王”,创NBA记录;连续7个赛季的“得分王”(1986-87至1992-93赛季),平NBA记录(张伯伦) 连续842场比赛得分超过两位数,创NBA历史最高记录 10个赛季的投篮次数和投中次数均列NBA第一位 3个赛季平均每场抢断次数列NBA第1位——1987-88赛季(3.16)、19***90赛季(2.77)、1992-93赛季(2.83 ) 1992年12月30日,对迈阿密热队,半场获得23次罚球机会;并且罚球中20个,均创NBA记录 1989年11月15日,对犹他爵士队,单节罚中14球,创NBA最高记录;1992年12月30日,对迈阿密热队,单节获得23次罚球机会,创NBA最高记录 1993年总决赛,平均得分41分,创NBA最高记录 至2002-03赛季,保持多项NBA总决赛的历史记录——投中42个三分球(第1名)、投114个三分球(第2位)、得分1176分(第3位)、抢断62次(第4位)、投中438球(第5位)、助攻209次(第6位)、罚球罚中258个(第6位)投篮911次(第7位) NBA季后赛平均得分33.4,创NBA历史记录 1986年5月20日,对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得到63分,创NBA季后赛最高得分记录 至2002-03赛季,保持多项NBA季后赛历史记录——投篮4497次(第1位)罚球罚中1463次(第1位)、罚球次数1766次(第1位)、抢断376次(第2位),投中2188个球(第2位)、助攻1022次(第5位)、投446个三分球(第7位);投中148个三分球(第9位) 获得2次季后赛“三双”——1989年5月9日、1993年6月2日,分别对纽约尼克斯队 12次参加NBA“全明星大赛”(1985年、1987-1993年、1996-98年, 2002年),首发出场12次;因伤缺阵1次 3次荣获全明星大赛“最有价值球员”(1988年、1996年、1998年) 全明星大赛记录:抢断35次(第1位)、投篮次数206次(第2位)、得分242分(第3位)、平均得分20.2(第4位)、助攻52次(第8位) 1997年,获得全明星赛历史上首个“三双”——14分、11个篮板、11次助攻 荣获1987年、1988年“扣篮大赛”冠军 1997年4月14日,对多伦多猛龙队,得到职业生涯的第28个“三双”——30分、11个篮板、10次助攻 补充乔丹职业生涯基本数据:(只算1984-1993、1994-1998) --------------- 效力时间:13赛季 参赛场次:930场 出战时间:35887分钟 平均得分:31.5分 平均篮板:6.3个 平均助攻:5.4次 前场篮板:1547个 后场篮板:4289个 篮板总数:5836个 助攻总数:5012次 抢断总数:2306次 盖帽总数:826次 犯规总数:2480次 命中总数:10962个 出手总数:21686个 命中率:50.5% 远投命中:555个 远投出手:1670次 远投命中率:33.2% 罚中总数:6798个 罚球总数:8115次 罚球命中率:83.8% 总得分:29277分 单场最高得分:69分布伦特·巴里位置:后卫 生日:12/31/71 高度:2.01M 体重:95.3kg 毕业学校: 俄勒冈州立大学(Oregon State) 95年毕业 个人简介 全名为Brent Robert Barry 绰号“Bones” 他和妻子艾琳拥有一个儿子:奎因 获得俄勒冈州立大学社会学学位 最崇拜的人是马丁-路德金 1998年夏天,举办青年篮球训练营 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是“Seinfeld” 喜欢打高尔夫球 他是前NBA巨星里克-巴里的儿子;3个兄弟都是出色的篮球运动员:斯科特-巴 里是堪萨斯大学队的球员,夺得1988年全国比赛冠军;乔-巴里曾在雄鹿队、鹰 队、湖人队、勇士队、国王队和活塞队效力;德鲁-巴里曾在鹰队、超音速队和 勇士队效力 最喜欢的运动员是皮特-马拉维奇和丽奥拉(沙滩排球运动员) 最喜欢的电影是“Hoosiers”和“Caddyshack” 最喜欢的演员是杰克-尼丘尔森 最喜欢的城市是圣弗朗西斯科 过往赛季平均 每场比赛篮板 赛季 球队 上场 首发 时间 投篮% 3分% 罚球% 进攻 防守 总数 助攻 抢断 盖帽 失误 犯规 得分 95-96 快船 79 44 24.0 .474 .416 .810 .50 1.60 2.10 2.9 1.20 .28 1.52 2.50 10.1 96-97 快船 59 0 18.5 .409 .324 .817 .50 1.40 1.90 2.6 .86 .25 1.29 1.50 7.5 97-98 快船 41 36 32.7 .428 .400 .844 .70 2.80 3.50 3.2 1.22 .56 2.32 2.10 13.7 97-98 热火 17 0 15.2 .371 .353 1.000 .10 1.50 1.60 1.2 .82 .24 .53 1.80 4.1 98-99 公牛 37 30 31.9 .396 .302 .772 1.10 2.80 3.90 3.1 1.14 .30 1.95 2.60 11.1 99-00 超音速 80 74 34.1 .463 .411 .809 .60 4.00 4.70 3.6 1.29 .39 1.78 2.90 11.8 00-01 超音速 67 20 26.5 .494 .476 .816 .50 2.70 3.10 3.4 1.19 .21 1.28 1.90 8.8 01-02 超音速 81 81 37.5 .508 .424 .846 .70 4.70 5.40 5.3 1.81 .46 2.04 2.20 14.4 02-03 超音速 75 68 33.1 .458 .403 .795 .60 3.40 4.00 5.1 1.51 .20 1.89 2.70 10.3 03-04 超音速 59 53 30.6 .504 .452 .827 .40 3.10 3.50 5.8 1.44 .27 2.36 2.10 10.8 04-05 马刺 81 8 21.5 .423 .357 .837 .4 2.0 2.3 2.2 .48 .25 .79 1.50 7.4 职业生涯 676 414 28.6 .460 .402 .821 .6 2.9 3.4 3.7 1.21 .30 1.64 2.20 10.3 季后赛 36 16 26.2 .427 .425 .813 .6 2.1 2.8 2.3 .69 .31 1.31 2.40 7.1
悬赏:张伯伦100分是怎么来的视频!
勇士队以169:147胜纽约尼克斯队1962年3月2日,维尔特-张伯伦作为费城勇士球员,在与纽约尼克斯队的一场常规赛中,一人砍下100分。1962年,张伯伦住在纽约。据知情者回忆,比赛当天,张伯伦是下午从曼哈顿坐火车到费城,然后又搭乘勇士队的巴士到达赫尔希体育馆(另一个版本是说他在比赛前天还和女友约会,然后开着他的白色卡迪拉克驱车170英里到达Hershey)。在比赛前,他跟另外几个人玩了一阵子电子游戏。当时,游戏机上的历史最高得分是1800分,尼克斯老板里赫曼就此还跟张伯伦打赌说他刷不掉这个纪录。结果素来自负的老张斗志昂扬,一通狂打。最终,当他走出电玩室迈向更衣室时,游戏机上的最高纪录赫然写着2100分。事后,有人开玩笑说,正是里赫曼的激将法,让自己的球队沦为这一传奇的尴尬陪衬。1962年的NBA还处于困境之中,比赛经常都不是在球队所处的城市进行,赫尔希体育馆位于距费城约100英里的赫尔希镇,地理位置相当偏僻,共7200个座位,票房惨淡。是役,只有4124位(另一版本为4162位)观众到场观战。没有纽约的记者去报道这场比赛,因为他们要关注棒球的春季训练。另外这场比赛本身也没有什么意义,当时勇士已经不可能追上凯尔特人,而尼克斯已经失去了季后赛希望。唯一的悬念是张伯伦能拿下多少分,因为他当时的目标是成为第一个单季拿下4000分的球员!比赛开始了。第一节,张伯伦拿下23分。第二节,张伯伦再添18分。但即便如此,在中场休息时,人们也并未预感到这场比赛将神奇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因为在当时,半场41分的成绩,对张伯伦来说还算不得如何神奇。在新秀赛季,张伯伦就曾两次砍下58分,三个多月以前,他还曾在与湖人队的比赛(经历三个加时赛)中狂掠78分。而在这场比赛之前的三场比赛,张伯伦的得分记录分别为67、65、61分。真正的恐怖从第三节开始,人们看不出张伯伦有丝毫疲劳的迹象,彻底疯狂起来。尼克斯派出三人盯防张伯伦,并不断用“砍张战术”,但换来的只是张伯伦变本加厉地发作。第三节比赛结束时,张伯伦已经得到69分。第四节比赛开始后,张伯伦顺利斩落5分,打破了48分常规时间的得分纪录73分,然后又打破了他原先经过三个加时取得的得分纪录78分。这时球馆内开始躁动,在现场解说员的煽动下,所有球迷都开始为张伯伦的得分计数。“74!76!……82!84!……90!……”——张伯伦每次投篮入筐,球迷都会齐声高喊张伯伦的即时得分,声音响彻球馆。在最后几分钟,尼克斯的球员不想被钉上耻辱柱,开始想办法扼制张的得分,他们甚至会对勇士队其他球员犯规以阻止他们传球给张伯伦。然而即使这样也没效,当现场球迷喊出“98”时,距离比赛结束也恰巧还有98秒,勇士进攻时队友将球传给身处内线的张伯伦,张伯伦出手投篮,球弹筐而出,他迅速跃起抢下前场篮板球补投,仍旧不中,但队友拉肯比尔再次抓下篮板球,然后迅即将球分给鲁克里克,此时,距离比赛结束还有不到一分钟,全场球迷起立呐喊,球馆爆棚。张伯伦跻身篮下,鲁克里克冷静地将球传入,张伯伦得球后,霸王硬上弓,径直起身扣篮——100分!就在皮球被扣进篮筐的刹那,球场“暴乱”开始了,亢奋的球迷涌进球场,比赛被迫中止。一个14岁的当地的小男孩跑进场与张伯伦握手,然后带着比赛用球跑了。由于当时没有电视转播,就在比赛中断时,记分员波拉克火速抄起电话,激动不已地向媒体宣布:“100分!张伯伦得到100分!”在十几分钟的骚乱之后,比赛走过场似的完成了最后46秒,最终,勇士队以169:147获胜。张伯伦全场比赛投篮63投36中,罚球32罚28中。赛后,张伯伦对此的解释只是:“终于得了100分,老天,现在我总算不必像傻子一样在场上跑来跑去了。”美中不足的是这场比赛球场的篮框!Hershey gym的篮框比正常的软得多。在别的球场投出的球碰到篮框可能会弹开的球在这里很容易滑进去,这也是张伯伦在罚球线能取得32罚28中的一个原因。勇士队该场比赛的命中率是55%。“那篮框就象下水道,什么东西都能进去!”当时是张伯伦的队友,后来成为教练和经理的Al Attles说。张伯伦一生留下了数不清的得分纪录,在NBA单场个人得分纪录榜上,前四项均为张伯伦创造,分别是1962年3月2日的100分,1961年12月8日的78分、1962年1月13日的73分以及1962年11月16日的73分。而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张伯伦单场砍下50分以上的比赛有118场。这就是张伯伦,他总是努力去证明他能把每件事情做得更好。当他还是坎萨斯的二年级生时,在一场比赛前的练习中,他基本上都是在半场远处投篮而且命中不少。他不会在比赛中这样做,但他就是想证明他能做到。他在哈林篮球队甚至打过一年后卫——就只是想证明他能做而已!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985638.html
张伯伦单场一百分打加时没有
该场比赛没有打加时,张伯伦这场比赛的四节得分分别是23、18、28和31分,全场63投36中,32个罚球进了28,共计100分。1962年3月2日,他在和纽约尼克斯的比赛中得到了100分。帮助费城以169:147获得胜利。整场比赛他63投36中,这场比赛张伯伦的罚球32罚28中的命中率,那个赛季他的罚球命中率是50.6%。据称,此前整晚张伯伦未归队,而是在与其他女性过夜。上半场张伯伦拿下了41分,第三节,张伯伦没有丝毫疲劳的迹象,该节砍下28分,总得分累计达到了69分。第四节比赛开始后,张伯伦顺利得到5分,打破了48分常规时间的得分纪录73分,然后又打破了他原先经过三个加时取得的得分纪录78分。球队大比分领先的时候,张伯伦曾经数次向主教练弗兰克·麦克奎尔示意,请把他替换下场,但麦克奎尔没有答应,反而让球员不停地给张伯伦喂球。麦克奎尔非常看重张伯伦,执教勇士期间,他曾经数次说到,张伯伦完全有机会在一场比赛中砍下100分。而当那天晚上张伯伦疯狂砍分时,麦克奎尔希望看到一场足以载入史册的个人表现。最后阶段,尼克斯开始控球消磨时间,或者对张伯伦之外的人犯规,所以主教练弗兰克·麦克奎尔让球员也对尼克斯犯规,以重新掌控球权。比赛最后时刻,场上充满了犯规,有不少亲历者承认,当时尼克斯球员为了不让张伯伦取得100分,他们获得球权之后,甚至会直接抱住篮球,站在那里明目张胆地拖延时间。拉克里克是勇士队替补后卫,跟张伯伦关系非常好。在比赛的一次暂停中,拉克里克对他说:“威尔特,你想得到100分的时候让我也在场上行吗?”张伯伦回答说:“好,我会跟主教练说的。”然后拉克里克获得了上场机会。张伯伦得到的第100分,正是来自拉克里克的助攻。当时张伯伦在内线要位,冲着拉克里克喊了一声,那是他们之间的暗号。于是拉克里克传球,张伯伦顺利得分。现场员喊道:“这是张伯伦的第100分!”顿时,现场球迷全部沸腾了,几乎所有人都想涌入球场,场面乱作一团。[
因太强而迫使联盟改变规则的球员都有谁
众所周知NBA联盟出现了很多优秀的球星,他们在赛场上奋力拼搏的模样令很多球迷记忆深刻。今天就向大家介绍因太强而迫使联盟改规则的球员,其中阿易上榜,而另一人身体天赋太强。
第一位:塔克在很多球迷们的眼中塔克的身体非常强壮,而他的速度令很多对手追赶不上。巅峰时期的塔克经常在赛场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绝杀,他的用时绝对不超过0.3秒。塔克的天赋实在是令很多球迷非常震惊。
第二位:姚明姚明是中国球迷心中的超级偶像。他在选秀大会以第一顺位进入NBA,从此开始自己的璀璨生涯。而姚明也入选了全明星,令中国球迷激动不已。姚明打破了NBA联盟规定的球员不能同时参加全明星和新秀赛季。
第三位:巴克利巴克利是一位实力强悍的球员,他的身体灵敏性令很多球员无比羡慕。巴克利进攻能力非常强,他的背打成为了很多球员心中的噩梦。联盟为了限制巴克利,将背打时间改为不超过5秒。
第四名:奥尼尔奥尼尔虽然体型庞大,但是他的身体灵活性高,防守能力非常不错。奥尼尔能攻能防,长期霸占着内线,他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奥尼尔的出现也让联盟出现了3秒防守违例。
第五名:张伯伦张伯伦的天赋放在现役联盟依然是无人能比,他弹跳和手臂力量充满着爆发力。在很多球迷们印象中张伯伦在罚球线轻松扣篮,让很多球员对他感到无可奈何。联盟为了限制张伯伦,规定罚球不能起跳。
第六名:易建联易建联进入NBA之后受到了越来越多球迷们的关注,而他在全明星投票率较高,深受球迷们的喜欢。不过易建联当时的实力显然是跟不上人气,最终NBA联盟更改规则。
“上古神兽”张伯伦—伟大已随时间而去
威尔特·张伯伦(Wilt Chamberlain,1936年8月21日–1999年10月12日),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中锋。
不同时期的张伯伦
中文名 威尔顿·诺曼·“威尔特”·张伯伦
外文名 Wilton Norman “Wilt” Chamberlain
别 名 篮球皇帝、张大帅
国 籍 美国
出生地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
出生日 1936年8月21日
逝世日 1999年10月12日
大 学 堪萨斯大学
身 高 7英尺1英寸/2.16米
体 重 275磅/125公斤
张伯伦英姿
职业生涯的惊人记录
“大鸟”拉里伯德都是他的后辈
与施瓦辛格合拍电影
与“拳王”阿里合影
1962年3月2日,张伯伦拿到了可能将永远封存在NBA记录-单场100分。那场比赛他63投36中,罚球32罚28中。
数年后,张伯伦在接受采访时说道:“老天啊,太糟了。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在一场比赛里投这么多球。”
单场100分
他是NBA 历史 上唯一一名能够单季得分突破4000分的球员,单场100分,单场投篮连中18次,单场55篮板。有意思的事,可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全面,张伯伦还在1967-1968赛季拿下了助攻王。
与上世纪60年代相比,现代篮球已经是一项完全不同的运动,60年代的NBA连三分球线都没有,很多数据将会失去其字面价值。1961-1962赛季,张伯伦在15支不同的球队身上都砍下了过60+分。要知道迈克尔-乔丹在他的生涯之中不过拿到5次60+。
NBA50周年庆典与乔丹合影
张伯伦也是那个年代少数能够做到封盖扣篮的球员。当年与他同时期的尼克斯中锋沃尔特-贝拉米曾尝试在张伯伦头上扣篮。一名老球迷回忆道:“张伯伦在篮筐处结结实实地把球盖了下来,一巴掌扇出了场外,贝拉米本人甚至也被扇出了场外。”张伯伦半场就给了这名中锋9个盖帽。然后说道:“贝拉米,你现在可以投球了。”
作为那个年代美国首屈一指的明星运动员,他与“拳王”阿里一起参加 娱乐 节目的视频让人印象深刻
与阿里切磋拳技
威尔特·张伯伦出生在费城宾夕法尼亚,是威廉·张伯伦家的第九个孩子。早年张伯伦不喜欢篮球,因为他认为这是“一个适合胆小鬼的 游戏 ”。相反,他是一个狂热的田径运动员,他跳高成绩1.98米 ,400米跑了49秒
中学时期
中学时期
威尔特·张伯伦出生在费城宾夕法尼亚,是威廉·张伯伦家的第九个孩子。早年张伯伦不喜欢篮球,因为他认为这是“一个适合胆小鬼的 游戏 ”。相反,他是一个狂热的田径运动员,他跳高成绩1.98米 ,400米跑了49秒
惊人的长腿
高中时期
当他17岁进入费城的欧弗布鲁克高中时身高已经有了2.12米,体重99kg。毕业后张伯伦留下了2206分的队史最高纪录和90分,74分,71分的单场得分数据
大学时期
效力堪萨斯大学
1955年张伯伦宣布将为堪萨斯大学篮球队效力。这时他的身高已经达到了2.16米,体重108kg。他的大学处子战就以52分打破校史纪录,并得到了该季的MOP(最突出球员奖)
新秀赛季
参加当年的全明星赛
1959-1960赛季,张伯伦加盟费城队,首场比赛就在尼克斯头上砍下43分和28个篮板。新秀赛季的张伯伦场均37.6分、27个篮板,包揽了最佳新秀,全明星MVP和常规赛MVP,并入选最佳阵容。
在张伯伦的菜鸟赛季,对手搞不懂该如何防守他。与他同时期的凯尔特人球员汤米-海印索恩回忆说道:“我们直接攻击他的弱点。我们会故意把他送上罚球线,他遭受的那些犯规可能是这项运动中任何球员所能承受的极限,说真的,那称得上残酷。当时,我们对他的半数犯规都可以被判为今天的恶意犯规。
与指环王 拉塞尔的球场恩怨
1960年,张伯伦与拉塞尔第一次在季后赛中相遇,北美 体育 史上最为经典的一组宿敌就此展开对峙。
之后的10年内,两人在季后赛中10次相遇,但张伯伦只最终取胜2次。第一次对决中,张伯伦的系列赛总得分超出拉塞尔81分,但凯尔特人以4比2赢下了系列赛。
媒体**二人对峙的图片
生涯后期加盟湖人队
与埃尔金贝勒、杰里维斯特合影
湖人在1971-1972赛季在得到张伯伦后,取得了震烁古今的33连胜,并以69胜收官。张伯伦场均得分虽然降低到14.8分,但依然场均19.2个篮板,并入选了年度最佳防守阵容。最终,他们以4比3击败尼克斯,夺得总冠军
效力湖人队
王者的背影
张伯伦退役后当了一年的职业篮球教练,1984年,他在电影《毁灭者柯南》中表演。甚至加盟过美国的排球大联盟
NBA退役后 转战排球大联盟

更多文章:
老鹰明星球员(名记:卡明斯基一年底薪签约老鹰,他的实力水平如何)
2026年5月19日 10:00
2017火箭对骑士(与去年骑士相比,今年火箭打勇士有更多的优势)
2026年5月19日 09:00



























